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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税务快讯

      ^  (1) 受规管财务实体透过经营受规管业务而产生的;或是由 (2) 适用中国香港税收优惠的实体所收取的外地利息﹑股息和非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可排除在外

      * 在中国香港聘用足够数量的合资格雇员进行特定的经济活动
      * 在中国香港招致足够数额的营运开支以进行特定的经济活动
      * 简化经济实质测试适用于纯控股公司
      * 允许外包有关在港实质经济活动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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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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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否有以下的疑虑?

      • 您是否受涵盖的跨国企业实体?
      • 您是否有赚取相关收入?
      • 您能够应用哪项免税机制?
      • 有哪些选项可以把影响减到最低?
      • 您能如何做好风险管理?

      我们能怎样帮助您?

      • 规划与评估
      • 执行计划
      • 后续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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