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涉及的技术条目较多,共删除34项技术,修改37项技术,增加4项技术,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考文后附表。最新修订后的《目录》共134项,其中24项为禁止出口技术,110项为限制出口技术。
中国依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对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实施出口限制,普遍被外界视为中国出口管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对《目录》的修改要点主要包括:
- 删除6项禁止出口技术条目,如绿色植物生产调节剂制造技术等;删除28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如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目标特征提取及识别技术等。
- 新增1项禁止出口技术条目,即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新增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即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激光雷达系统等。
- 对部分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调整,涉及中药材资源及生产等6项禁止出口技术条目,以及经济作物栽培繁育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等31项限制出口技术条目。
2024年1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对企业依法办理禁限类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项做了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