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哪些租赁付款额应纳入租赁负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 租赁》(IFRS 16) 要求承租人将大部分租赁记入资产负债表内。相关租赁负债按照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但是,在初始和后续计量中,哪些租赁付款额应纳入租赁负债?
这一问题的答案将决定该项新准则对承租人的影响程度。
毕马威的刊物《租赁付款额》 (PDF 2.4 MB)将为您提供帮助:它概述了在初始确认及后续期间如何确定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实务上的变化
在很多方面,新准则的要求较为宽松。例如,承租人无需对取决于销售量、使用情况或通货膨胀的未来付款额进行预测。
但是在一些重要方面,新准则的具体规定又与现行实务存在差异。
一个重要区别是,某些租赁付款额应在整个租赁期限内重新评估,相关租赁负债也应随之调整。这将对资产负债表引入新的波动性。
此外,企业必需建立新的系统和流程,以确定经调整的租赁付款额,并重新计算租赁负债。
出租人:分摊对价
与承租人相比,新准则对出租人的影响较平缓。
出租人应重点关注,如何将对价分摊至合同内的多个组成部分,以确定租赁付款额。尽管该事项有时仅与披露有关,但是这些披露信息可能对某些出租人较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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