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欧盟委员会正式采纳修订版准则标志着《综合方案》倡议的最新阶段——该倡议于2025年2月启动,旨在简化《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下的可持续报告。在短暂的公开意见征询期(于2026年6月3日结束)之后,欧盟委员会审议了反馈并采纳了修订后的ESRS。修订后的ESRS将适用于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且净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企业。
欧盟委员会还采纳了适用于该阈值以下企业的自愿性准则草案。该草案以《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可持续报告准则》(Voluntary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 for non-list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ities,VSME)为基础,对采用ESRS的大型企业向价值链中的小型企业的信息索取范围做出了限制。
下表汇总了最终修订版ESRS与首套ESRS相比所引入的主要变更。
| EFRAG技术建议中的建议 | 精简和澄清准则文本。 引入灵活性以减轻行政负担。 减少强制性数据点。 提高与国际准则及欧盟法规的互操作性。 通过更具适配性、自上而下的方法简化双重重要性评估。 |
| 限制过度披露 | 要求对可持续报告整体而非单个数据点应用公允列报。 仅披露对利益相关方群体具有重要性的信息,而非针对个别使用者。 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允许披露非重要信息。 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省略信息,包括商业敏感信息(综合方案第1号指令)。 |
| 针对气候报告的其他关键简化措施 | 在确定温室气体核算边界时,允许在股权比例法、运营控制法或财务控制法之间进行选择。 要求披露气候目标是否与1.5°C温度控制路径不冲突,而非要求目标与该路径严格匹配。 允许但不要求企业就其代客户管理资产的相关影响进行披露。 |
| 过渡缓释措施 | 快速修正案中推出的缓释条款基本保持不变。 并将这些缓释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大至2027年开始报告的企业。 |
| 结构 | 允许但不要求企业按四个模块编制报告,只要能对采用不同结构提供合理理由即可。 |
下一步
这些准则现需接受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为期最多四个月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欧盟的官方公报发布并于2026年11月10日正式生效。作为一项授权法案,这些准则将直接可用,无需转化为各成员国国内法律。
修订后准则将对自2027年起的报告期间具有强制约束力。已采用首套ESRS的企业也可以在2026年全面采用修订后准则,或者可以选择采用某些过渡缓释措施,包括:针对双重重要性评估的自上而下分析法、针对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的缓释、针对收购与处置的缓释,以及针对指标的部分报告边界的缓释。
以下时间轴展示了简化进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
管理层可采取的行动
- 如果贵企业正按照CSRD进行报告,了解此次变更的范围,并考虑是否自2026年采用修订后的准则。
- 如果贵企业目前尚未按照CSRD进行报告,评估修订后的准则及考虑其对企业报告策略的影响。
- 关于修订后ESRS的更多信息,请咨询您的毕马威联系人和访问欧盟可持续报告(英文版)获取最新资讯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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