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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April 2025
本期重點摘要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113年度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申報之重要法令變動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僱員工及加薪薪資費用可適用加成減除租稅優惠,及上市櫃投資控股公司是否以有價證券買賣為業之認定、長期照顧服務社團法人適用虧損扣抵、逾期繳納應納稅額情節輕微適用盈虧互抵規定等財政部釋令。
而113年度營所稅申報書主要變動為,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之租稅優惠而新增租稅減免附冊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COVID-19特別條例)等法規之廢止而刪除租稅減免附冊,並修正相關申報書之欄位或文字,臚列如下:
- 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增訂增僱員工及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規定,於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增加第129欄位,並新增租稅減免附冊第A18頁「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申報明細表」及第A18-1頁「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申報明細表」,而相關表單欄位亦配合修正。
- 配合COVID-19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刪除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33欄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金額」,並刪除租稅減免附冊第A31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申報明細表」,其相關表單欄位亦配合修正。
- 113年度已無適用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5年免稅案件與第10條第2項受讓免稅項目,因此刪除第A25頁「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免稅所得計算表」,原第A26頁調整為第A25頁,其相關表單欄位亦配合修正。
- 113年度已無適用《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3條購置設備投資抵減、104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前《電影法》第39條之1、104年7月8日修正公布前《企業併購法》第37條及107年6月6日修正公布前《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8條等租稅減免案件,因此刪除申報書相關文字、欄位及填寫說明。
- 財政部101年9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104609090號令所規定,使用電子發票之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之純益率或非適用擴大書面審之所得額標準得降低之獎勵措施施行至112年度止,故損益及計算表刪除相關欄位及文字。
113年度營所稅申報在即,本期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月刊將為讀者梳理說明本年度申報書表及法令重要變動與注意事項,敬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