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氣候監測機構哥白尼氣候變遷服務中心於2025年1月表示,2024年是世界首次達到全年均溫較前工業時期超出1.5°C的里程碑,也是現代人類從未經歷過的氣溫水平。該機構指出,2024年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每月均溫幾乎都打破歷史紀錄。此外,過去10年的每一年都名列史上最熱的前10名排行榜。
世界經濟論壇(WEF)於2025年1月公布世界風險評估報告,提出未來十年全球的十大風險,第一為極端天氣事件、第二為生物多樣性流失及生態系統失衡、第三為對地球系統的劇烈變動,以上均與氣候變遷有關,與2024年相同,氣候變遷議題再一次登上全球風險榜首。
COP29發表了最新國際排碳名次,台灣排碳量約3億噸,僅占全球排放量0.5%,但人均碳排放達13.5噸,是全球平均值的兩倍(人均碳排約為6.76噸)。2024年底環境部提出,我國2030年國家自訂貢獻(NDC)由24±1%再降低為28±2%,但離聯合國於2023年提出之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為達成1.5度C的巴黎協定目標,2030年前需減少43%排放量的目標還有不少差距。此外,電力係數排放目標將由目前的0.494公斤CO2e/度減少至0.319公斤CO2e/度,減少幅度達35%,這對企業而言是有感的,因為多數企業的碳排來自於用電。
為2026年歐盟CBAM正式期的到來做好準備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EU CBAM)即將於2026年迎來正式期,正式期規定除了需要申報碳含量外,也需要歐盟認可的第三方進行產品碳含量查證。2025年需要關注歐盟在碳含量標準的訂定,以及那些是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查證公司,其在我國是如何提供服務等。此外,我國碳費如何抵減CBAM憑證也是2025年必須要釐清的重要課題。
2025年排碳有價時代來臨
依據環境部規定,碳費於2025年試申報但不繳費,2026年依據2025年排放量及所適用之費率繳交碳費。碳費徵收對象為事業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CO2e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目前約550廠(場),就其超過2.5萬公噸CO2e排放量之部分繳交碳費,一般費率為300元/每公噸CO2e。
環境部鼓勵事業進行自主減量計畫申請,達成減量目標者可適用優惠費率。優惠費率有A費率50元適用行業別削減率,B費率100元適用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另若事業被認定為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則其碳費可以打折,第一期2折、第二期4折、第三期6折。若符合以上資格,事業最少繳交的碳費可以為原碳費的1/30,因此,我國的碳費制度設計是傾向將碳費留給事業,鼓勵事業自主減量。另外需注意的是,為接軌國際碳價水準,碳費審議委員會初步建議2030年後可考量每公噸CO2e之碳費增至1,200至1,800元,起徵噸數25,000噸也可能逐步調低。事業宜及早因應,以減量為王道,碳費逐步增高與國際接軌將是趨勢。
國內碳權交易市場與COP29全球碳交易市場
我國碳權交易所於2023年8月7日成立,碳交所於2024年分別上架國外碳信用額度及國內碳信用額度,國外碳信用額度多數用於碳中和,國內碳信用額度則因售價過高,交易情況並不熱烈。國內碳信用額度在法規上可用於環評抵換及碳費抵減,若以自願性角度而言多用於碳中和。除了國內碳信用額度的提供,2024年的COP29共通過兩項《巴黎協定》條文,對於促進國際間碳信用交易,市場制度統一標準,提升碳信用額度品質與資訊透明度等對有深遠的影響。
COP29通過《巴黎協定》第6.2條國與國間雙邊碳交易,建立國家間碳交易機制,規範碳信用交易的授權程序與登記系統運作,增強碳市場的透明度與可靠性,為台灣參與全球碳市場提供參考框架。
另外通過《巴黎協定》第6.4條由聯合國監管之全球碳市場交易機制,確立全球統一的碳信用市場機制,提供開發中國家技術支持和資金流入,並允許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促進更廣泛的國際合作,這些碳信用額度可由國家、公司甚至個人購買;台灣可作為非會員國參與碳交易,活絡本地碳市場,為減排提供經濟支持並推進淨零排放。
綜整以上,2025年碳管理在台灣已藉由碳有價的措施來增進減量,而國際上準備由歐盟CBAM的實施及國際碳交易市場的建立銜接全球的減量措施。減碳,真的是全球的大事。